刘德军教授,男,1950年2月生,山东荣成人,汉族,中共党员,硕士研究生。1969年参加工作,1978年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政治专业, 1986年结业于华东师范大学政教系中共党史研究生班。1978年8月,任教于山东轻工业学院,历任中共党史研室教师、主任、党支部委员;社会科学部(系)中国革命史研室主任、党支部书记、党总支委员;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室主任、党支部书记、党总支委员; 1991年1月,被评为“山东省首批学科带头人、学术骨干”培养对象;1992年11月,晋升为副教授,1995年11月,破格晋升为教授。兼山东轻工业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,山东轻工业学院本科、研究生督导专家组成员;任山东省社会科学人才库成员(山东省社会科学联合会聘),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委员,山东省档案系列、山东省高校高级职称、山东省级精品课程等评委,山东师范大学(硕士研究生导师)、聊城大学、德州学院等兼职教授。现任山东轻工学院文法学院教授,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;兼任中国周恩来思想生平研究会理事、山东省高校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研究会副会长、山东省科社学会与山东省中共党史学会常务理事等。
刘德军教授,政治立场坚定,师德高尚;事业心强,富有创新协作精神;治学严谨,教风端正,诚心育人,为人师表。他以人生“美德” 修养,展现优良师德风范;以理性的“大学教师职业精神”,展现教书育人师德;以职业选择“神圣感” 与责任,展现真理育人的魅力。他将自身人生“修养”定位为:做人——重修养,践言行,堂堂正正;做事——明事理,知深浅,扎扎实实;做学问——多读书,勤思考,笔耕不辍。他认为,大学教师职业精神是:爱业,立足求职,以人为本——爱学生,爱同事,爱学校;敬业,立足育人,展现价值——严谨执教,潜心学术,探索求真;勤业,立足应用,求索积淀——勤奋学习,善于思考,厚实基础;精业,立足管用,求实效用——广博学问,精深专业,创新理论;立业,立足学科,与时俱进——研究规律,注重效果,教研相长;成业,立足发展,凸现贡献——质量育人,学术见长,求乐人生。他认为,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学工作是神圣的,社会责任也是沉甸甸的。三尺讲台虽小,但它确是引领大学生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的大舞台,启迪青年大学生的心灵。他坚持真学、真信、真宣传马克思主义创新理论;他的座右铭是:用心血铸魂,让真理育人。这充分体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,在师生中享有很高威信。